值此中華環保聯合會第十四屆環境與發展論壇召開之際,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同期承辦的“環境司法的理論與實踐”分論壇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在南京溧水召開,此次會議得到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江蘇中慮律師事務所的大力支持。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專家委員會部分委員以及優秀志愿律師聯盟部分律師約計40余人參會,會議由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專家委員會主任王樹義教授主持。來自環境法學理論界、實務界的八位專家做了主題發言。
中華環保聯合會副主席兼秘書長 謝玉紅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 別濤
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專家委員會主任 王樹義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別濤司長圍繞生態環境司法改革的進展從六個方面進行了分享:各個地方進展到位;取得相關的立法進展;工作機制在形成;技術規范初具規模;案例實踐取得相應進展以及重視發揮磋商程序。他講到,下一步的目標是今年年底要形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并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加強督查考核;加強部門配合;加強專門專職,引入律師參與磋商;加快完善相關規則;引入相關機制,完善技術規范。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副廳長 王莉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王莉副廳長從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實踐探索過程、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困難和問題、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未來的思考等三個方面做了報告。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庭長 陳迎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庭長陳迎介紹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現狀及存在問題。他指出,江蘇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受理審理情況:起步早、數量多、影響大,環境民事公益訴訟面臨的困難是適格原告過少、受案范圍過窄、經濟門檻過高、取證舉證艱難、地方干擾較多、司法體制不暢。推進環境民事公益訴訟需要大力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改革、著力降低民事公益訴訟過高門檻、認真防范公益訴訟潛在風險、著力完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配套機制、注重擴大環境公益訴訟社會影響等具體舉措的實施。
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 黃錫生
北京德恒(無錫)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 吳曉宇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童之偉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 蔡守秋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楊貴生
除此之外,北京德恒(無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曉宇律師分享了“生態環境修復為中心實現環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的價值統一”;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貴生從實務困境、現行制度述評等角度針對礦山地質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的若干問題做了分析;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蔡守秋闡述了“我國生態環境法治發展歷程和展望”; 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黃錫生深刻剖析了“資源權的概念及民法典表達”;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之偉更是從法理學的高度提出以“法權”取代“權利義務”做為環境法學話語關鍵詞的建言,為與會者帶來全新的思考。
此次會議內容豐富、角度多樣,與會者通過交流與研討收獲良多。